一、拆迁安置房离婚后给女方一套还能要回吗
要是离婚协议里写明把一套拆迁安置房给女方,这约定就跟合同一样有法律效力,通常不能随便往回要。大家得讲诚信守约定,没有法定能撤销的情况,比如欺诈、胁迫之类,就不能反悔。
要是光口头答应给女方房子,没书面协议,房子产权也没变更登记,情况就复杂些。男方可能有反悔机会,不过得看证据和当地拆迁政策。总之,要回房子不容易,得依据事实和证据判断。
二、离婚协议给女方的拆迁安置房能反悔收回吗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中约定给女方的拆迁安置房不能随意反悔收回。离婚协议是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等事项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若离婚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双方应按照协议履行。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协议生效,赠与人不能任意撤销赠与。
不过,若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如签订协议时女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手段,导致男方违背真实意愿签订协议,男方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财产分割条款,有可能收回安置房。
三、拆迁安置房离婚协议给女方后反悔能追讨吗
一般情况下较难追讨。离婚协议中对拆迁安置房归属的约定,若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所以,若男方无证据证明签订离婚协议时女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仅因反悔而追讨安置房,法院通常不会支持。但如果存在重大误解等可撤销情形,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起诉撤销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