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做生意赔钱离婚算不算是共同债务
夫妻做生意赔钱产生的债务一般属于共同债务。依据法律,夫妻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夫妻做生意是为家庭共同生活与生产经营,即便以一方名义负债,也是为家庭利益,因此这类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离婚时,夫妻需共同偿还该债务。
2.若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先协议清偿。
3.若协议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债务的清偿方式。
二、夫妻做生意赔钱离婚,债务如何界定归属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做生意赔钱产生的债务,通常按以下原则界定归属:
若生意为夫妻双方共同经营,该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若一方能证明该生意仅为对方个人经营,且自己未参与经营、未分享经营收益,那么该债务可能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由经营方个人偿还。
此外,即使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对债务承担有约定,该约定也只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或任何一方偿还全部债务,一方偿还后可依据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三、夫妻做生意赔钱离婚时债务应共同承担吗
夫妻做生意赔钱,离婚时该债务一般应共同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做生意,通常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因此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但如果一方能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夫妻有财产约定且债权人知晓该约定,则可能无需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