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对方偷卖房产怎么办
首先,这属于无权处分行为。若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方未经您同意擅自出售,您可向法院请求确认该买卖合同无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处理权。对方偷卖房产,侵犯了您的财产权益。
您需尽快收集相关证据,比如房产产权证明、购房合同、对方偷卖房产的相关手续及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合同无效,要求对方返还售房款,并赔偿您因此遭受的损失。法院会根据具体证据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以维护您在婚姻财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二、离婚时对方偷卖房产法律上如何维权
离婚时对方偷卖房产,可按以下方式维权:
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卖,该行为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首先,应尽快收集相关证据,比如房产交易合同、资金流向等,证明对方存在偷卖行为。
若房屋还未过户,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阻止交易进行。若已过户,但第三人非善意取得(即第三人明知或应知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仍购买),可起诉请求法院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追回房屋。
即便无法追回房屋,也可要求对方对卖房款进行分割,并可依据《民法典》规定,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离婚时对方偷卖房产能否追回损失
离婚时对方偷卖房产,有可能追回损失。若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出售,属于无权处分。
若第三人是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根据法律规定,第三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另一方无法追回房屋,但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对方对卖房款进行分割。若发现对方有转移、变卖共同财产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请求法院对该方少分或不分。
若第三人不构成善意取得,比如知道该房产是夫妻共有仍购买,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从而追回房屋。同时,可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